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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屏東市勝利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及本縣自112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寒暑假差勤規定

{{ $t('FEZ002') }} 人事室|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079624A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9 條條文;增訂第 5-1、5-2、16-2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112.06.19 修正)》

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八十六年六月四日訂定發布,歷經十六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修正
發布。為保障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聘期、休假及其他相關重要權益,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其要點如下:
一、增訂學校聘任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應訂定聘約及應納入聘約之事項。(修正條文第五條之一)
二、增訂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聘期規定。(修正條文第五條之二)
三、增訂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協助其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四、增訂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其寒暑假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之二)
五、增訂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十九條)
*檢附條文修正對照表一份
*完整法條可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moj.gov.tw)

二、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長期聘任之代 理教師,自112學年度起寒暑假期間出勤準用教師請假規 則第12條規定辦理(屏東縣政府112年7月31日屏府教學字第11227381400號函)
查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第1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 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進修研究 等專業發展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 校。」 綜上,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附設含幼兒園)長期聘 任之代理教師,自112學年度起寒暑假期間出勤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規定辦理。
*檢附縣府函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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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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