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屏東縣政府112年9月15日屏府人考字第11258091500號函)
主旨:請轉知貴機關所屬人員前往港澳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112年9月12日陸港字第1120500561號函辦理。
二、鑒於港澳情勢變化,請提醒所屬人員前往港澳應依旨揭注意事項辦理,並請於行前至陸委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陸委會官網首頁下方「快捷服務」列點選「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以利必要時及時提供協處。赴港澳期間倘遇緊急事項,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陸委會香港辦事處:+852-6143-9012;陸委會澳門辦事處:+853-6687-2557)尋求協助。
三、檢附來文及注意事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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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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